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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心农经窗口办事指南
作者:txxjx  发布时间: 2006-10-02
1、 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

  2、 林木、林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古树、名木立牌及采伐采集审核 上报

  3、 核发林木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

  4、 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5、 核发农业种子经营许可证

  6、 设立以陆生野生动物为旅游、观赏景点或举办展览表演审核 上报

  7、 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8、 核发松香产品运输证

  9、 核发国家二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经营利用 核准证、驯养繁殖许可证

  10、 核发杂交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

  11、 核发杂交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许可证

  12、 征(占)用林地审核上报

  13、 核发植物检疫登记证,植物检疫要求书

  14、 渔船职务船员证书

  15、 渔船登记

  16、 〈渔业捕捞证〉遗失补发许可证

  电话:8112040 811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