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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关于要求做好春蚕期稻草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30
关于要求做好春蚕期稻草安全使用工作的 
通         知 
  
     近年,时常发生因稻草使用问题导致蚕中毒损失的情况,原因主要是上年晚稻生产治虫次数较多,农药残留量较高造成。为了保证今年春蚕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生产安全,省农业厅委托浙江大学动物学院蚕蜂系安排了对重点蚕桑产区,准备用作春蚕饲养和蔟具的稻草进行了抽样检测,从生物试验结果看,情况不容乐观。全省抽样的6个县(市)共送检稻草样品117个,检出有毒21个,平均检出率为17.9%,其中最严重的县(市)检出率达26.7%;我市送检的13个蔟草样品也检出2个样本有毒,占送检样品的15.38%。 
为了确保今年春蚕生产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要求各地对稻草使用安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在春蚕期间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要求: 
     一、抓好宣传发动。在春蚕期间要求各镇乡、街道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媒体,注重对蚕用物资(稻草)安全性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有条件的农户要积极改良蔟具,选用安全、简便、易操作的方格蔟、塑料折蔟等优良蔟具。 
     三、在饲养过程中必需使用稻草的情况下,如蚕落地稻草垫底,用作蔟草等。要预先做好生物试验,可从春蚕饲养到2龄起蚕后及时进行,防止因盲目使用稻草而引起春蚕中毒损失。 
稻草生物试验方法:先将蔟草剪小放入塑料袋中并扎好封存半天以上,然后将2龄起蚕(20头)放入袋内连续饲养3天,观察是否有中毒症状。若未出现中毒蚕,说明蔟草安全可用于上蔟,如果出现中毒蚕,必须调换蔟草或改用其它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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