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出处: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9-22
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9-19

浙农办发〔2008〕22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
近期发生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污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我国奶业健康发展带来了重大挑战,也说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为全面了解我省生鲜牛奶生产状况,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措施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国务院、农业部、省政府、省农业厅近期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地奶业生产状况,奶牛养殖场(户)生产档案和质量管理情况;
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
二、检查时间。9月19日-28日。
三、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进行。各级农业部门要专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特别是奶业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档案等方式。省厅将组成六个小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要求,落实各项措施。要认真了解和分析对奶业生产和奶农带来的影响,积极提供服务和帮助。对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苗头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报告,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处置,维护农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省厅赴各地检查分组方案

(共六组)

 
第一组,由孙景淼厅长带队,厅办公室(蔡元杰)、省畜牧兽医局(戴旭明)、厅经作局(沈其林)参加,检查杭州、台州市;
第二组,由赵兴泉副厅长带队,省畜牧兽医局(洪建伟)、省农机局(舒伟军)参加,检查衢州市;
第三组,由杨晓彤副厅长带队,厅科教处(谢锦良)、省畜牧兽医局(陈润龙)参加,检查宁波、舟山市;
第四组,由叶新才副厅长带队,省农业执法总队(张维娜)、省畜牧兽医局(顾小根)参加,检查温州、丽水市;
第五组,由王建跃副巡视员带队,省畜牧兽医局(袁国华)、厅农作局(何伯伟)参加,检查嘉兴、湖州市;
第六组,由张火法局长带队,省畜牧兽医局(金良)、厅农场局(宋主荣)参加,检查金华、绍兴市。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检查  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