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公示(2008)
出处:浙江省农业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2008-09-22

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公示(2008)
来源:省农业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08-09-21
为倡导农资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我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地农业部门审核,并在征求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意见的基础上,我厅拟评定28家企业为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反映公示对象近2年以来在农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08年9月21日到9月28日止。
四、联系单位: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电话:0571-86757826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拟评为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名单
 
1、平湖金波化肥有限公司,从事肥料生产;
2、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农药生产;
3、浙江一帆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农药生产;
4、绍兴市东湖生化有限公司,从事农药生产;
5、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从事农药(蚊香)生产;
6、湖州天健兽药有限公司,从事兽药生产;
7、浙江汇能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从事兽药生产;
8、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从事兽药生产;
9、义乌双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从事兽药生产;
10、宁波开诚生态技术有限公司,从事饲料生产;
11、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
12、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
13、富阳茶叶机械总厂,从事农机生产;
14、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从事农膜生产;
15、浙江五莲农牧有限公司,从事种畜禽生产;
16、浙江菇老爷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
17、宁波金泰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18、余姚市甬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19、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0、嘉善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1、绍兴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2、金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3、义乌市苏溪供销合作社,从事农资经营;
24、江山市兴合农资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5、浙江农资集团浙西惠多利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6、衢州市新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7、缙云县绿谷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农资经营;
28、台州市黄岩桔都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从事农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