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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试点水产保险 元旦正式实施
出处: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 2008-11-25
   昨日,广东省佛山市农业部门公布了《佛山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是为了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长效机制,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
  佛山市将于2009年起至2011年,每年财政定额补助750万元。连续3年投入总额达2250万元。试点首推水稻保险,届时,农民只需要出5.4元,水稻每亩保险金额可达600元。水稻保险之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和范围将逐步覆盖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
  据悉,佛山市是全省第三个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城市。

  参保对象覆盖全市农户

  《意见》指出,凡在佛山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以及注册地和生产地在本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园区等,均可根据险种的具体条款自愿参保。
  据了解,佛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包括,种植业:水稻、花卉、蔬菜、香蕉、林木、荔枝、龙眼。畜牧业:生猪(不包括猪苗和能繁母猪)、三鸟、奶牛。养殖业:水产。
  保险责任范围以保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旱灾、冻害和病虫害等造成的损失为主。财政补贴方面,各级政府对参保对象的保费实行财政补贴,财政保费补贴以属地负担为主、市财政适当定额补助。2009年至2011年,市财政对高明、三水两区每年各补助200万元,对南海、顺德两区每年各补助150万元,对禅城区每年补助50万元。区、镇(街)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每一参保品种给予不低于50%的保费补贴,具体参保品种的补贴标准实行一品一策的办法。

  明年试点险种覆盖全行业40%以上

  《意见》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争取到2009年试点险种覆盖全行业的40%以上,2010年覆盖面达到70%以上,2012年覆盖面达到100%。
  “佛山每年因为风、雨、雹和干旱等造成的损失不计其数,本市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重大疫病的能力比较薄弱。”市委农办调研室主任刘和平说,“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今年春节前后,佛山遭遇强冷空气袭击,从1月24日起连续22天的日平均气温低于10℃,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受到了严重影响,尤其是渔业生产损失比较严重。据初步统计,全市农业因寒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781.37万元,其中种植业经济损失1143.71万元,鱼塘受灾面积已达到24.40万亩,冻死塘鱼4.28万吨,经济损失39268.64万元。
  另外,随着市场的开放,本地农业生产和销售也极易受到外地和国外农产品的冲击,市场风险也很大。
  刘和平说,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主要工作是加强保险支农惠农政策制度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引导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各级财政为参保人补贴80%的保险费

  目前,试点首推水稻保险。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5%(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水稻保险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600元,保险费率为4.5%,每造每亩保险费为27元/亩。各级财政按比例为参保人补贴80%的保险费,参保人承担20%的保险费。举例讲,一亩一造保险金额为600元的水稻,按保险费率为4.5%计算,总共要向保险公司交纳27元的保费。其中,政府出21.6元,农民只要出5.4元。如参保农户一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造成绝收,每亩最高可赔600元;如果在苗期、分蘖期—抽穗前;杨花灌浆期—成熟期,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每亩最高赔偿标准为保险金额的40%—100%。
  水稻保险具体的保费与保额可以根据收支盈亏情况并参考外省市的普遍做法进行调整。如需调整保费与保额标准,必须经市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执行。